概念不同
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等。公共租賃房有規劃合理、配套完善等優點,但在實際使用中也存在戶籍、租金等問題。
分配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后,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由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戶。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申請對象不同
廉租房:主要是針對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配對象主要是低保戶和一些特定保障對象。
公租房:申請對象不受區域和戶籍。公租房的租賃對象是中低收入階層,也就是所謂“夾心階層”,大都是是不受區域的。公租房現主要是針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重點工程拆遷的優先配租。
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不同地區設有不同的標準,按當地區標準計算。
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按照貸款利息、維護費等因素確定,不超過同類地段、同等品質房屋租金的60%,并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