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了怎么辦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領取失業保險金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2、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的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失業人員死亡的,遺屬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向其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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